齐风韶韵 发表于 2015-4-11 12:30:29

名词解释:“自杀”

   3.4 一方行棋后形成帅(将)直接对面、或主动送吃帅(将),或在被“将军”时误走它子,没有“应将”,听任对方吃帅(将),均属“自杀”。

   —— 选自2011象棋竞赛规则

齐风韶韵 发表于 2015-4-11 12:33:11





                《2011象棋竞赛规则》附录一
                   <象棋群体比赛简明规定>


   一、适用范围
    1、全国儿童比赛。
    2、各行业系统比赛。
    3、省级以下基层比赛。
   二、行棋规定
    1、摸子走子,以手离开为准。
    2、违反行棋规定、“自杀”均判一次犯规。
   三、比赛规定
    1、用时办法:基本用时加秒制,包干制、临时限时制。
    2、自然(临时)限着:30-40回合,将军不计。
    3、碰乱棋子:无论碰乱何种程度,可立即恢复。在自己时间内,复原后继续比赛;在对方时间内,为其增加5分钟时间。
    四、纠正错误
    在对局过程中,出现意外错误,无论出自何方,均应在五个回合内及时纠正,超过五个回合不予受理,继续比赛。
    五、裁决规定
   1、在对局中出现问题,裁判有权介入。如系案例,按“疑案从无”原则处理。
   2、待判局面的裁定:
    (1)一方长将,必须在下着变着。
    (2)双方均为允许着法,不变作和。
    (3)一方为禁止着法,另一方为允许着法,前者变着。
    (4)双方均为禁止着法,不变作和。
   3、一局棋累计三次犯规判负。
    六、礼仪规定
   1、服装整洁,文明对弈。
   2、尊重对手,服从裁判。
   3、手机静音,保持安静。
   4、公平竞赛,赛后退场。

潍坊两头蛇 发表于 2015-4-11 18:14:23

风雨一枰 发表于 2015-7-28 17:33:09

这次省少年赛,裁判对这个自杀有不同解释啊!
认为不应将被打老帅(将),直接判负!
回来后又看了下2011规则,不应将是归类到自杀里面的!

诗情画弈 发表于 2015-8-23 22:33:53

帅(将)对面,主动送吃帅(将)属自杀范筹,被“将军”时误走它子被将死(不应将)说不大过去,不过《规则》列入“自杀”范围,比赛时裁判就的按《规则》判罚,《11规则》有些条款比《99规则》更人性化了。

总教练 发表于 2015-8-24 11:46:56

基层小比赛,我们一般这样理解执行:将军不应将,走完马上发现,在对方吃自己老帅之前,马上反应过来改正,记违例一次比较恰当!如果走完,人家反应快,直接吃去老头子,就不必去赖账了,丢将视为结案再去要回来,不像话。再纠缠不雅。
希望大家不要去刻板的执行那些东西。更不必拿那些高端比赛的办法来衡量基层。

王子求胜 发表于 2015-8-24 12:49:33

王子求胜 发表于 2015-8-24 12:5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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