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热搜: 重锤康复杯 顺炮
鲁中棋牌文化网更换域名:http://www.lzqpwh.com/
楼主: 酷爱梅桔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临淄象棋百年史略待定稿 附《一个病毒的自述》

[复制链接]
2439828714 该用户已被删除
31#
发表于 2016-2-19 07:09:35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2439828714 该用户已被删除
32#
发表于 2016-2-21 07:06:19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33#
 楼主| 发表于 2016-4-10 07:21:24 | 只看该作者


           淄博市中国象棋运动委员会委员名单


周荣军、梁慎书、张文革、张其峰、柏承伟、崔  兵、杨延伟、韩智广、宁先钰、官林涛、
王敬涛、王宪文、陈  永、陈法彪、张广成、李训峰、张道昌、徐  平、赵永忠、白  勇、岳洪武
韩  勇、巩海滨、王长春、张志国、夏金凯、侯  斌、于文杰、周晨光、朱建国、冯玉东、牛  彬
司志兵、徐振川、张世荣、崔克军、谭  峰、王  鹏、王鸿玺、王昌盛、边圣富、王  斌、毛英军
傅 冰、董 平、刘  峰、孙敬君、傅 宁、耿 冰、张 亮、陈立文、苏 波、张玉峰、张利、王东江

(排名不分先后)





淄博市中国象棋运动协会工作委员会


裁判工作委员会

主  任:张道昌
副主任:李训峰  白 勇
委  员:朱建国 毛英军 谭 峰 冯玉东 张 亮
牛 彬 王 鹏 边圣富 王 斌  陈立文


宣传工作委员会

主  任:张广成
副主任;马佳  徐 平                                       
委  员:岳洪武  董  平 侯  斌  刘 峰  张世荣  王昌盛  王东江


                  竞赛工作委员会                               


主  任:王宪文                                    
副主任:陈  永  陈法彪                              
委  员:赵永忠  巩海滨  崔克军  韩 勇 王鸿玺  傅 冰  苏 波  徐振川


青少年培训工作委员会

主  任: 王敬涛
副主任:于文杰 周晨光
委  员:  王长春 张 利 张玉峰 孙敬君 傅 宁  耿兵  张志国 夏金凯 司志兵
(各部委员排名不分先后)
34#
 楼主| 发表于 2016-4-10 07:27:42 | 只看该作者

淄博市中国象棋运动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协会的名称为淄博市中国象棋运动协会,简称“淄博棋协”。

 第二条 本协会是有淄博市从事象棋运动的个人和单位,自愿结成的地方性、行业性、非营利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协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团结全市象棋工作者和体育爱好者,共同为象棋事业的发展,为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第四条 本协会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淄博市民政局的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 本协会设立在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321号,淄博市体育中心。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协会根据国家的体育方针、政策法规以及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统一组织、协调淄博中国象棋的发展,其业务范围是:

()宣传和普及中国象棋,推动群众性中国象棋的开展,通过组织广大群众和青少年参加中国象棋,增强人民群众的业余生活和提高中国象棋水平。

    ()研究、拟定中国象棋的重大方针政策、发展战略等,制定象棋项目的竞赛制度、竞赛规程、裁判法、教练员、运动员和裁判员管理制度等法规性文件,报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实施。

    ()按照体育行政主管机关和体育组织的有关规定,负责举办省内及国家级竞赛,向有关部门提出活动有关事项的建议,获批准后负责全面实施。促进各市之间交往,增进与各地区象棋协会的交流和友谊。

   ()负责协调、组织全国性各类、各级象棋竞赛和训练工作,加强协会之间的联系与交流,增进运动员、象棋工作者之间的团结和友谊。

   ()负责协调组织培训教练员、裁判员、运动员工作。制定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技术等级制度,负责运动员资格的审查和象棋项目的大众传播媒体的管理工作。

   ()负责组织全市各区县集训工作及参加省内及国家级象棋比赛。

  ()对全市各类象棋的培训活动等进行业务指导服务和归口管理。

  ()开展全民健身象棋运动。

35#
 楼主| 发表于 2016-4-10 07:30:58 | 只看该作者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本协会的会员实行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制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拥护本协会的章程;

(二) 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三) 在本协会的业务(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四)本协会接纳全市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中国象棋爱好者和单位及热心支持淄博象棋事业发展、爱好中国象棋的个人。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协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协会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会费标准另行通知);

(五)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一年不参加本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会员大会每届4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四)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 本协会设立常务理事会(理事人数较多时,可设立常务理事会)。 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 本协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协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五条 本协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 本协会、副会长、秘书长任期四年。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大会2/3以上会员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 本协会会长为本协会法定代表人。如因特殊情况需由副理事长(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应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担任,并在章程中写明。本协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协会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 本协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大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九条 本协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 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条 本协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暂不收取)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条 本协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会费标准另行通知)

 第三十二条 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三条 本协会认真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四条 本协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 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五条 本协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六条 本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七条 本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条 本协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九条 对本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审议。

 第四十条 本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一条 本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二条 本协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三条 本协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四条 本协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五条 本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经2016年03月05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协会的理事委员会。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36#
 楼主| 发表于 2016-4-10 19:39:57 | 只看该作者



    二零一六年四月初联系棋友参加9号第三届和协杯象棋比赛,街道办六七十人再来几十人故计百十号人棋子四十副又进了二十准备大干赛场刚建桌椅不多怕不够没办法计划在地上下写一纸条贴在门上:上上请楼上;下下就地下。下通知没看日子正好三月三人都赶牛山了幸亏圣上亲率御林军到现场助阵″才免遭方家笑话。96人虽说离目标相去甚远还算可以。
2439828714 该用户已被删除
37#
发表于 2016-6-18 18:37:54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38#
 楼主| 发表于 2016-7-12 10:11:05 | 只看该作者

39#
 楼主| 发表于 2016-7-12 10:15:50 | 只看该作者

2439828714 该用户已被删除
40#
发表于 2016-7-14 09:52:19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齐鲁智力文化网 ( 鲁ICP备11007780号 ) 

GMT+8, 2024-4-19 16:38 , Processed in 0.072917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6-2019 齐鲁智力文化网. 版权所有:淄博旭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