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象棋竞赛规则》附录一 <象棋群体比赛简明规定>
一、适用范围 1、全国儿童比赛。 2、各行业系统比赛。 3、省级以下基层比赛。 二、行棋规定 1、摸子走子,以手离开为准。 2、违反行棋规定、“自杀”均判一次犯规。 三、比赛规定 1、用时办法:基本用时加秒制,包干制、临时限时制。 2、自然(临时)限着:30-40回合,将军不计。 3、碰乱棋子:无论碰乱何种程度,可立即恢复。在自己时间内,复原后继续比赛;在对方时间内,为其增加5分钟时间。 四、纠正错误 在对局过程中,出现意外错误,无论出自何方,均应在五个回合内及时纠正,超过五个回合不予受理,继续比赛。 五、裁决规定 1、在对局中出现问题,裁判有权介入。如系案例,按“疑案从无”原则处理。 2、待判局面的裁定: (1)一方长将,必须在下着变着。 (2)双方均为允许着法,不变作和。 (3)一方为禁止着法,另一方为允许着法,前者变着。 (4)双方均为禁止着法,不变作和。 3、一局棋累计三次犯规判负。 六、礼仪规定 1、服装整洁,文明对弈。 2、尊重对手,服从裁判。 3、手机静音,保持安静。 4、公平竞赛,赛后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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