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规定
一、竞赛办法:
1、执行《象棋竞赛规则》(2011版) 2、采用电脑积分编排,比赛九轮,首轮和末轮同队回避,其他轮次不回避,; 3、每方基本用时15分钟,每走一步加3秒; 4、每局棋结果,胜方2分,负方0分,和棋各1分; 5、未经组委会许可,任何代表队不得找人替赛。比赛中发现有人替赛,取消该代表队团体成绩和被替赛者个人比赛资格。 二、名次确定: 1、个人积分高者名次列前,如遇积分相同,按下列顺序判定名次:依次比较对手分(所对弈过的全部对手的积分之和)、胜局、犯规、后手局数。如仍无法区分,则比较前一轮成绩,以此类推,直至区分。 2、团体根据各队棋手个人名次总和多少排列名次,少者列前。如相等,则比较最高个人名次。
三、裁决规定: 1、一方违反行棋规定判犯规一次,自杀判负。 2、对局时干扰对方判犯规一次。 3、在对局过程中,出现意外错误,无论出自何方,应在三分钟内提出及时纠正,过时不予受理。 4、碰乱棋子的处理: (1)比赛中如发生一方碰乱棋子后按钟或按钟后碰乱棋子的情况:当对方用时不足 3 分钟时,判碰乱方负;对方用时多于 3 分钟(含 3 分钟)时,为其增加 3 分钟用时,判碰乱方犯规一次。
(2)判罚尺度:在对方用时内致一个棋子离开交叉点,可立即摆正,不判罚;碰乱两个及以上棋子,或将棋子碰出棋盘外,则判罚。 5、对局中未经对方同意,将盘外棋子放入棋盘内或故意弄乱棋子单方结束比赛者视为投子认负。 6、禁止吸烟,吸烟者判负。 7、禁止使用手机,手机铃响判犯规一次,接打手机判负。 8、自然(临时)限着:40回合,将军不计。 9 、一局棋出现两次犯规判负。 四、运动员须知: 1、服装整洁、仪表大方、文明对弈; 2、中途不得退出比赛; 3、公平竞赛,尊重对手,尊重裁判,尊重观众; 4、严禁在赛场议论比赛对局或在赛场拆棋; 5、对局中出现问题应及时提出,发生争议时应当服从裁判;如有异议可向裁判长提出,仍有异议,向仲裁委员会申诉裁决; 五、录谱规定: 为了加强网络宣传报道,丰富赛事内容,前两轮由裁判指定台次录谱,自第三轮至最后一轮规定前六台录谱。录谱要求双方共同录谱,凡无故缺录一局、或录谱不完整又拒绝补录者判犯规一次,确因特殊原因不予录谱须征得裁判长同意。 六、此《补充规定》未涉及到的事项以《赛事规程》和《象棋竞赛规则》为准。 七、此规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八、此规定的解释权归赛事裁判组。
赛事裁判组 二〇一八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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