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乐昌桃花杯全国女子象甲联赛规程 2018年 06月 14日 15:19 来源:中国智力运动网 责任编辑:輕騎
2018-2019“乐昌桃花杯”全国象棋女子甲级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中国象棋协会 二、承办单位:广东省棋类协会、乐昌市体育局 三、竞赛时间: 第一阶段:2018年10月 第二阶段:2018年12月 第三阶段:2019年3月 四、竞赛项目:女子团体赛 五、参赛单位: (一)获得2017-2018全国象棋女子甲级联赛前七名的单位; (二)获得2018-2019全国象棋女子甲级联赛预选赛前三名的单位; (三)如有不参赛者,则按照预选赛成绩分别依次递补。 六、参赛办法: (一) 每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1名,棋手3名。每场上场队员2名。 (二)参赛棋手应符合相关《全国象棋甲级联赛参赛单位及参赛棋手注册交流办法》的规定。 七、竞赛办法: (一)执行最新《象棋竞赛规则》。 (二)比赛采用双循环制,共赛18轮。分为三阶段,进行赛会制比赛。 (三)比赛用时: 每方基本用时为60分钟,每走一步加30秒。 (四)台次排列:临时定台制。 (五)名次计算:根据各队所得场分多少排列名次,多者列前。场分相等时,按以下顺序依次区分:全队总局分,胜场,全队胜局,后手胜局,直胜,全队犯规。若仍无法区分时,以附加赛区分。 (六)比赛计算等级分。 八、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录取前三名。分别奖励:(人民币,税前)冠军15万,亚军10万,季军6万。 (二)联赛前七名获得参加2019-2020全国象棋女子甲级联赛资格。 (三)其他奖项评奖办法另定。 九、报名和报到: 另行通知。 十、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 (一)中国象棋协会遴选仲裁、裁判长,副裁判长及裁判员。 (二)设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十一、器材和经费: (一)棋子、棋盘和棋钟须严格按照中国象棋协会器材标准和要求备齐。 (二)各队赛会制比赛期间相关费用自理。 十二、其他: (一)各队须参加由中国象棋协会组织的赛事推广活动。 (二)参赛人员须出席开、闭幕式。因故不能出席,需经协会批准。 (三)棋手着装: 1.正装参赛并出席与比赛有关的各项活动; 2.每场比赛各队棋手需着统一队服参赛。 (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属中国象棋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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