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第十一届万人象棋总决赛补充规定
一、竞赛办法: 1、 执行中国象棋协会《2011年象棋竞赛规则》。 2、 采用积分编排制共进行9轮比赛,首轮电脑自动抽签,配对为 1-2,4-3, 5-6,……以此类推。同单位棋手第一轮与最后一轮回避,其余各轮均不回避。 3、计分:胜局记2分,负局记0分,和局各记1分。 4、每轮开赛10分钟未到现场就座者,按弃权处理。 5、比赛用时:每局每方基本用时为30分钟,每走一步加5秒。 6、本次比赛执行40回合自然限着,将军不计。 7、弃权两轮及以上的棋手不予编排。 8、碰乱棋子:无论碰乱何种程度,可立即恢复。在自己时间内,复原后继续比赛,在对方时间内,为其增加5分钟时间。 9、凡走棋后出现棋子走在两个点之间且无法辨认位置,应立即摆正,如摆正前已按钟,由对方指定其中一个点作为落点。 10、纠正错误:在对局过程中,如出现意外错误,无论出自何方,均应在五个回合内及时纠正,超过五个回合不予受理,视为双方认可,继续比赛。 11、一局棋累计三次犯规判负。 12、违反行棋规定、自杀直接判负。 13、待判局面的裁定: (1)双方均为允许着法,不变作和。 (2)双方均为禁止着法,不变作和。 (3)一方为禁止着法,另一方为允许着法,前者变着。一方提出,经裁判裁定后,均允许单方在两回合之内变着。 二、名次区分: 1、个人名次根据棋手积分多少排列名次,如积分相等,则按照以下序列区分:(1)对手分,(2)胜局,(3)犯规,(4)直胜,(5)后走局数,(6)比较前一轮成绩,以此类推,直至区分。 2、团体名次根据每单位6位队员名次之和确定(不足6人不计团体成绩),名次之和小者名次列前;名次之和相同的,比较队中个人最高名次,个人名次高的队列前。 三、关于申诉:若要申诉,须在本轮比赛结束后15分钟内,由领队或教练员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费用500元,若败诉,则申诉费不予退回。 四、赛场纪律: 1、严格执行《棋手须知》条款规定。 2、选手在比赛期间禁止携带手机进入赛场,若比赛期间参赛队员手机响,第一次判犯规,第二次直接判负;如接打手机则直接判负。 3、比赛期间去洗手间应在对方行棋时间内离开。 4、比赛结束的棋手须马上退场,不得在赛场逗留,拆棋,大声喧哗,不听劝阻者记犯规一次。 5、比赛开始10分钟后,赛场封闭,除运动员、裁判员、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赛场。 6、赛场内严禁吸烟。 五、本补充规定解释权属大会竞赛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