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首届淄博“文昌湖杯”象棋公开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淄博市体育局
淄博市体育总会
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淄博市中国象棋协会 淄博市文艺演出行业协会 三、协办单位 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投资促进中心 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中心 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萌山公园 淄博市张店剧场 四、媒体支持 山东电视台 淄博电视台 淄博日报 鲁中晨报 齐鲁智力文化网 五、赞助单位 孝之源(淄博)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六、比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1年09月25日 地点: 淄博市文昌湖星空里特色商业街 七、项目设置 团体赛,成人组、老年组、少年组、儿童组个人赛 八、竞赛办法 (一)执行《象棋竞赛规则》(2020版); (二)电脑编排,采用积分编排制,根据报名人数设定比赛轮次。 九、参赛办法 淄博市户籍人员均可报名参赛。 (一)团体组以区县、企事业单位、俱乐部等为单位组队参赛,参赛人员年龄性别不限,各队队伍组成:领队、教练员1名、运动员6名。 (二)个人成人组参赛人员年龄性别不限(限报120人)。 (三)个人老年组参赛人员年龄58岁至70岁(限报20人)。 (四)个人少年组参赛年龄12岁至16岁(限报20人)。 (五)个人儿童组参赛人员年龄12岁以下(限报20人)。 (六)参赛人员携带身份证明,以备赛事组委会查验相关信息。 (七)所有现场人员必须配合防疫工作,出示健康码、测量体温、佩戴口罩、保持距离、拱手致意。从外地高风险地区返淄者不得参赛,隐瞒不报者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录取名次与奖励: 团体奖励前三名 第一名:奖杯+奖金500元 第二名:奖杯+奖金300元 第三名:奖杯+奖金200元
成人组奖励四十八名 第一名:奖杯+奖金1000元+证书 第二名:奖杯+奖金800元+证书 第三名:奖杯+奖金600元+证书 第四名至第六名:奖金300元+证书 第七名至第八名:奖金200元+证书 第九名至第二十八名:奖金100元+证书 第二十九名至四十八名60元 老年组奖励前六名 第一名:奖杯+奖金300元+证书 第二名:奖杯+奖金200元+证书 第三名:奖杯+奖金150元+证书 第四名至第六名:证书+奖金100元 少年组奖励前三名 第一名:奖杯+奖金100元+证书 第二名:奖杯+奖金100元+证书 第三名:奖杯+奖金50元+证书 儿童组奖励前六名 第一名:奖杯+奖金300元+证书 第二名:奖杯+奖金200元+证书 第三名:奖杯+奖金150元+证书 第四名至第六名:证书+奖金100元 十一、仲裁委员会及裁判员
(一)裁判长、裁判员由淄博市体育总会负责统一选调;
(二)比赛设立仲裁委员会,组成和职责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十二、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报名于2021年09月22日10:00时截止,参赛人员名单报淄博市中国象棋协会。 联系人:马 佳 电话:18905335055 (微信同号) (二)报到:运动员于2021年09月25日早7:40前到达淄博文昌湖星空里特色商业街。 (三)裁判员提前一天报到。 十二、参赛人员每人需缴纳保险费、午餐费30元、缴费联系马佳,手机微信同号,18905335055,参赛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本规程解释权归大会组委会。
补充规定 一、 竞赛办法 1、执行《象棋竞赛规则》(2020版); 2、采用积分编排制,比赛九轮; 3、每方基本用时 15 分钟,每走一步加 3 秒; 4、老年组、少年组、儿童组混编比赛,分计成绩; 5、公开组一个组编排比赛; 6、团体仅限成人组; 7、成人组第一轮与最后一轮同队回避。 二、 名次确定: 1、团体成绩 根据同队棋手个人名次总和多少排列名次,少者列前,如相等则比较最高个人名次。 2、个人成绩 根据个人积分多少排列名次,多者列前。如积分相同,按下列顺序确定名次:依次比较对手分(所对弈过的全部对手的积分之和)、胜局、犯规、后走局数、后走胜局。如无法区分,则比较前一轮成绩,以此类推,直至区分。 三、 裁决规定: 1、公开组一方违反行棋规定直接判负。出现自杀判负。老年组、少年组、儿童组一方违反行棋规定判犯规一次,自杀判犯规一次。 2、出现未走棋先按钟,判犯规一次; 3、对局时干扰对方判犯规一次; 4、碰乱棋子的处理: (1)比赛中如发生一方碰乱棋子后按钟或按钟后碰乱棋子的情况:当对方用时不足 3 分钟时,判碰乱方负;对方用时多于 3 分钟(含 3 分钟)时,为其增加3 分钟用时,判碰乱方犯规一次 (2)判罚尺度:在对方用时内致一个棋子离开交叉点,可立即摆正,不判罚;碰乱两个及以上棋子,或将棋子碰出棋盘外,则判罚; 5、凡走棋并按钟后出现棋子走在两个点之间,且无法辨认位置,由对方指定其中一个点作为落脚点。摸子行棋后,已方棋子接触到对方棋子或棋盘交叉点即视为回合完成。 6、一局棋出现两次犯规判负。 7、比赛中一方手机响起判犯规一次,使用手机判负。 8、对弈中棋手离开座位时,需在己方行棋后经裁判同意方可,违者判负。 9、对局中未经对方同意,将盘外棋子放入棋盘内或故意弄乱棋子单方结束比赛者视为投子认负。 10、比赛期间,禁止吸烟。 1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为和棋: (1)双方均无取胜可能的简单局势。 (2)棋局出现待判局面,符合“棋例”中不变作和的有关规定。 (3)一方提议作和,另一方表示同意。 (4)符合自然限着规定 40 回合未吃子,提出方将军不计着数。 四、 运动员须知: 1、服装整洁、仪表大方、文明对弈; 2、中途不得退出比赛; 3、公平竞赛,尊重对手,尊重裁判,尊重观众; 4、每轮宣布比赛开始,如果一方迟到 10 分钟,作弃权处理; 5、比赛出现意外(譬如双方先后手错误、棋钟不加秒等情形),开赛五分钟后不予受理; 6、严禁在赛场议论比赛对局或在赛场拆棋; 7、对局中出现问题应及时提出,发生争议时应当服从裁判。如有异议可向裁判长提出,仍有异议,向仲裁委员会书面申请仲裁。提请仲裁时,交纳 200 元押金,申诉失败,押金不予退回; 8、每轮比赛结束,双方棋手摆好棋子,一起到指定地点确认比赛结果,双方签字。拒绝签字者记犯规一次,审核成绩签完字退离赛场。 五、 此《补充规定》未涉及到的事项以《赛事规程》和《象棋竞赛 规则》为准。 六、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七、本规定的解释权归赛事裁判组。 首届淄博“文昌湖杯”象棋公开赛裁判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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