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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区第十一届全民健身运动会 暨第一届“汉酱酒(茅)杯”象棋比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淄川区体育总会 二、合作单位 贵州茅台酱香酒营销有限公司 三、承办单位 淄川区象棋协会 四、协办单位 山东新星集团有限公司 山川国际大酒店 五、竞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12月3日-12月4日。 地点:山川国际大酒店三楼多功能厅。 六、参赛资格 各镇办、开发区、区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企业等均可组队参赛,无团体的可以报个人参赛。 七、竞赛项目 中国象棋团体赛,个人赛。 八、参赛办法 (一)人数规定:领队1人,运动员4人,性别不限。 (二)运动员条件: 1、运动员必须是取得淄川区正式户籍或在淄川区常住、工作3年以上的公民。 2、以镇办、开发区为单位上报的运动员原则上为本辖区内选手,如需调整,提前报大会组委会同意。 3、参赛运动员应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口罩并提供健康码。 九、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象棋协会审定的《象棋竞赛规则(2020版)》执行。 (二)比赛采用积分编排,根据参赛人数确定比赛9轮或11轮,单方用时20分钟加5秒。 十、奖励办法 (一)本次比赛奖励团体前八名。 冠军:2000元,亚军:1500元,季军:1200元,第四名:1000元,第五名:800元,第六名:600元。第七名:500元,第八名:500元。 (二)、个人奖励前二十四名。 冠军:1500元,亚军: 1000元,季军: 800元,第四名:500元,第五名:300元,第六名:200元。 第七名——第十二名(共六人)每人一百元。 第十三名——第二十四名 发奖品。 十一、组委会、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委员会 (一)大会设组委会 名誉主任:车献梁 主 任:谭红娟 副 主 任:国峰 柏承伟 张广成 王喜 陈发彪 王山 崔克君 郑凯 崔兵 肖越前 王东江 委 员:徐平 司超 马军 左瀛 刘军 宋宝林 王传成 郭洪顺 翟作为 冯学龄 王铁民 谭峰 新闻报道部主任:冯学龄 器 材 部 主 任:王传成 (二)大会设仲裁委员会 主 任:张广成 副主任:陈法彪 委 员:左瀛,谭峰 (三)大会设裁判委员会 裁判长:徐平(国家一级裁判) 编排长:谭峰(国家一级裁判) 裁判员:王东江 邹捷 孙运朱 房玉信 沈伟 十二、报名、报到 (一)、报名 各代表队及运动员须于2021年11月30日24点前将报名表报区象棋协会,过期不再接受报名。本次比赛不收报名费,并提供赛事两天免费午餐,所有参赛人员都有纪念品。 区象棋协会联系人:徐 平 电话:13589509019。 (二)、报道 各参赛队及运动员于2021年12月3日早8点前到达比赛现场报道。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归大会组委会。
汉酱酒(茅)杯象棋比赛组委会 2021年11月22日
补充规定
一、竞赛办法 1、采用中国象棋协会最新审定的《象棋竞赛规则(2020版)》。 2、根据参赛人数采用电脑积分编排九轮制或十一轮制。 3、每方基本用时20分钟,每走一步加5秒。 二、名次确定: 1、团体赛成绩根据各队棋手个人名次总和多少排列名次,少者列前。如相等,则比较最高个人名次。 2、个人名次根据个人积分多少排列名次,多者列前,如遇积分相等,按下列顺序判定名次:(1)对手分,(2)胜局,(3)犯规,(4)后走局 数,(5)后走胜局,(6)逐轮递减法。 三、和棋裁定: 1、双方均无取胜可能的简单局势。 2、棋局出现待判局面,符合“棋例”中不变作和的有关规定。 3、一方提议作和,另一方表示同意。 4、自然限着40回合,将军不计。 四、运动员注意事项: 1、服装整洁,仪表大方,文明对弈。
2、对局时棋手不能远离比赛区。 3、对局中出现问题,应在自己走棋的时间内提出。发生争议时,应当服从裁判。
4、对局结束,己无比赛任务的棋手应及时退出赛场。
5、公平竞赛,遵守体育竞赛纪律,尊重对手,尊重裁判,尊重观众。 6、参赛棋手必须身体健康,比赛期间如遇伤病或意外事故责任自负。 7、室内比赛,禁止吸烟,吸烟者判负。 8、赛场内禁止使用手机,接打手机者判负。 9、每轮结束,双方摆好比赛用棋,由比赛双方一起到编排裁判处填报成绩,胜方每轮结束后不报成绩者,按双方和棋记录成绩。 10、严禁在赛场议论比赛对局或在赛场拆棋。 11、迟到时限:自宣布比赛开始,迟到方基本用时结束,按弃权判负。 12、比赛过程中应服从裁判员管理或裁决,如有异议可向裁判长提出,交由仲裁来裁决。 13、比赛最后一轮结束,双方携棋钟、棋具到编排裁判处填报成绩。 五、此规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六、此规定的解释权归赛事组委会。
汉酱酒(茅)杯象棋比赛组委会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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