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城区第三届象棋排位赛补充规定 (一)竞赛办法1、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2011象棋竞赛规则》。2、采用9轮积分编排制比赛。3、用时:每方基本用时20分钟,每走一步加5秒。 4、计分:胜局记2分,负局记0分,和局各记1分。5、开赛迟到15分钟,按弃权论处。 (二)编排1、首轮配对为1-2,4-3,5-6,……以此类推。2、参赛代号由电脑随机自动抽签。 (三)细则1、本次比赛不做记录。2、执行40回合自然限着,将军8着有效。官和局面裁判有权判和! 3、违反行棋规定两次判负,将帅被吃直接判负,其他性质的犯规三次判负! 4、如发生一方碰乱棋子,应在自己时限内恢复局面。比赛中如发生一方碰乱棋子后按钟或按钟后碰乱棋子的情况,当对方用时不足3分钟时,判碰乱方负;对方用时多于3分钟时,为其增加5分钟用时。5、凡走棋后出现棋子走在两个点之间且无法辨认位置,应立即摆正,如摆正前已按钟,由对方指定其中一个点作为落点。 6、选手在比赛期间手机响判犯规一次,赛场内接打手机直接判负。 7、赛场禁止吸烟,吸烟者判负!
8、积分多者列前;如积分相等,则按照以下顺序区分:对手分、胜局、犯规、后走局数。如无法区分、则比较前一轮成绩,以此类推,直至区分。遇轮空的棋手,其对手分按最低得分棋手计算。 9、发现棋钟故障开赛十个回合内提出,十个回合后不予受理!(四)本补充规定解释权属大会竞赛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