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教育局
滨州市体育局 文件 滨州市体育总会 滨体总字〔2014〕12号
关于举办“华海杯”滨州市第十三届 中小学生象棋锦标赛的通知
各县(区)体育局、体育总会,邹平县文化体育和旅游事业发展局,阳信县教育体育局,沾化县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局,惠民县体育办公室,滨州经济开发区文体卫管理办公室,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社会事务局,市属各体育社会组织、行业体育协会,全市各中小学,全市象棋相关组织: 我市中小学生象棋锦标赛已举办十二届,业已成为我市棋类项目品牌赛事。经研究,决定在“五一”期间举办“华海杯”滨州市第十三届中小学生象棋锦标赛。请你们认真组织参赛。 (此页无正文)
附件:滨州市“华海杯”第十三届中小学生象棋锦标赛竞赛规程
滨州市教育局 滨州市体育局 滨州市体育总会 二○一四年四月十日
滨州市体育总会办公室 2014年4月10日印发
附件: 滨州市“华海杯”第十三届中小学生象棋 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与地点: 5月2至3日在滨城区第三中学举行。 二、主办单位: 滨州市教育局 滨州市体育局 滨州市体育总会 三、承办单位: 滨州市象棋协会 四、协办单位: 滨州华海筑路有限责任公司 滨城区第三中学 五、参赛办法: 全市各中小学校及符合参赛资格的象棋爱好者均可报名参赛。 六、组别设置及运动员资格: (一)比赛设男甲乙(1998—2002)、男丙(2003—2004)、男丁(2005)、男戊(2006—2007)、女甲(1998—2002)、女乙(2003—2007)以及学龄前(2008.01.01以后)7个组别。 (二)各代表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队员多少不限,报队多少不限。 七、竞赛办法: (一)执行2011年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象棋竞赛规则; (二)各组别分别进行比赛,视报名人数确定比赛办法。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组分别进行个人赛,参赛者均有奖励,并授予相应等级称号。各组冠军为特等奖,并授予业余一级棋士;各组第二至八名授予业余二级棋士,各组第九至十六名授予业余三级棋士。各组第二、三名均为一等奖;二等奖获得者为:各组一等奖名次之后,各组总参赛人数的半数之前。其他选手均获得三等奖(均颁发证书以及物质奖励)。(附最新《象棋业余棋手技术等级标准》(中国象棋协会业余序列)等级为:棋协大师、地方大师、业余一级棋士、业余二级棋士--业余六级棋士)。 (二)各组分别设团体赛:取前6名给予奖励,不足6队,减一录取。每队指定3人在比赛中的名次相加,即为团体成绩,得分少者名次列前,若得分相等,个人名次高者团体名次列前。 九、裁判长、裁判员: 由市象棋协会选派。 十、报名与报到: 各单位和个人请将参赛名单于4月29日前报市象棋协会,否则不允许参赛。 联系人:满玉清 电话:13256280079 各代表队务于5月1日下午16:30到滨城区第三中学报到,截止晚上20:00不交报名费者,一律不允许参赛。 十一、报名费: 滨州籍选手每人60元,外籍选手每人80元,报团体赛每队加收100元。 十二、交通、食宿费: 自理。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